無知小編生涯裡的第一次出差,獻給了小Feel文創市集4.0這一天。 星期六布展時,向展雄大哥買了幾張由他親手提筆題字的明信片。 雖然只是一張純白色的小卡,看起來非常簡單淳樸。不過,說實在的,我還挺喜歡。 在張錦家過夜的時候,我提早寫了兩張明信片給張倩和對岸,想要表達我對她們應我的邀約來探班的謝意。 謝謝她們願意說來就來的義氣。 還有一張卡,是留給K的。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就養成了一個小習慣,去某某活動的時候都會買明信片寫給想對他/她說話的人。 即使那個人和我有著非常親密的關係,我也一樣會寫給他,就像K。 無論如何,我想還是有必要这样做。 除了可以在明信片上親自手寫自己想對對方說的話之外,其實也成了一種紀念的方式。 往後,不知道過了多少天、多少個星期、多少個月、多少年以後,無意間找出某張明信片的時候,思緒能在瞬間內重新連接至當年那一天的記憶。 「啊~~~(夾帶長長的尾音),原來我們曾經一起去過這個地方、一起參與過這個活動、一起見證過這個歷史呀。」 這是對一個記憶力再也不勝從前的人而言,是記得的最好方式。 文創市集的時間走近一半的時候,我才慢吞吞地拿出小卡,坐下來開始寫。 寫完了自己想說完的話后,我就像平常一樣,抬起頭來,四處張望。 就在我轉過頭望向後方時,這才注意到身後攤子的一位大叔正在盯著自己看。 當我的眼神接觸到他的時,他就溫和地笑了笑,一陣羞怯之意立馬湧上我的心頭(不知道有沒有染紅了我的臉頰)。 我只好對他露出腼腆的笑容,迅速把頭轉到前方。 那一刻,我感覺自己像是一個做了些不欲為人知的事情時,卻發現自己被另一個人發現并抓獲,而吐出舌頭想要掩飾自己的尷尬的臭屁孩一樣。 難道那位大叔剛才有看見自己寫了什麼字了嗎?忍不住這樣推測著。 其實,卡片上寫的都是一些再正常不過的字而已。 但,我還是忍不住鬆了一口氣,自己并沒有寫什麼太肉麻的戀人絮語。否則啊,還是會覺得羞死。 雖然早已過了少女的花樣年齡,但我相信每個女孩不管長得多大都好,內心深處始終都懷有不想輕易被人窺見的心事。 我還是默默祈禱著,大叔那天其實並沒有認真看清楚那天我所傾訴的隻字片語。 但願他只記住曾有一個女生在認真書寫一封信的模樣就好了。 其他的,就留給收信人自己細細感受吧。 你可愿交出心